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时,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后来也被我看到。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后,他们说,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与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这使我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说,这些灵人声称,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第三位听从他们,并从他们那里出发。然而,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他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而事实上,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
与我同在、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他显示出三位神,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不过,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因为它是神性。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给人的感觉是,他在思想父,却未思想主;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要知道,在来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该观念若是纯正的,就是将他与神性,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
然后,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他们回答说,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听到这里,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我又告诉他们说,古人也这样思想,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即: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
6945.“因为他们必说,耶和华并没有被你看见”表在主的人身里面的神性。这从“说”和“耶和华显现”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是指觉知,如前面频繁所述,在此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觉知;“耶和华显现”是指在其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显现。“被看见”表示显现,这是显而易见的;“耶和华”是指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1736, 2004, 2005, 2018, 2025, 2156, 2329, 2921, 3023, 3035, 5041, 5663, 6281, 6303, 6905节)。“耶和华被看见”表示在其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显现,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祂的神性若不通过神性人身,无法向任何人显现,甚至无法向任何天使显现;神性人身若不通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也无法显现。此处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对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解救。主降世就是解救这些人(参看2661, 2716, 3969, 6854, 6914节);这些人尤其通过主的神性人身得救(2716, 2833, 2834节)。
至于这句话,即:属于该教会的人不会有信,也不会接受“摩西”所代表的神之律法所说的话,也就是圣言所说的话,除非他们看见神迹,情况是这样:这些人因属于属灵教会,故不像属天人那样出于良善而拥有对真理的觉知;相反,他们承认他们为自己所证实的其教会的一切宗教教义为真理;这意味着相对于那些属天之人,他们处于模糊之中(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833, 6427, 6500, 6865节)。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变得显而易见:他们根本不明白主的人身如何能变成神性,或在这人身里面的神之爱能成就此事。因为他们的思维专注于人性,如同他们在一般人身上认识人性一样;当思想主时,他们也不会从这种思维中退出;所以他们的心智陷入一种缠结当中。这一点从这一事实也变得显而易见:他们也不明白人死后如何能活着,同时还有感觉,如视觉、听觉、触觉和嗅觉,并且在那里能以一个人形存在。当一个人抛弃他的肉体及其感官、肢体时,他就是这样;这一观念在他们看来与真理相去甚远,甚至完全不搭边。他们就这样沉浸在感官所接受的印象,以及这些感官印象所产生的记忆知识和幻觉中。因此,他们若不信肉体会再次与灵魂结合,就根本不信任何复活。
由此足以清楚可知,他们在天堂事物上陷入何等的模糊。这解释了为何他们根本无法拥有植入他们的任何信仰,除非主用大力把他们从虚假当中拦回。由于这样一种力量在主降临之前并不存在,只存在于主降临后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之时,所以他们在主复活(6914节)之前,无法从他们正被虚假侵扰所在的低地被解救出来,并被提入天堂。正因如此,才说他们不会相信,因而也不接受神的律法,即神的真理所说的话,除非他们看见证据证明这是事实,也就是说,除非他们看见下文所描述的神迹。
8993.“人若卖女儿作婢女”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这从“人的女儿”和“婢女”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女儿”表示情感(参看2362, 3963节),而“人”表示真理(5414, 5879, 5951, 7957, 8234节);“婢女”是指外在或属世情感(2567, 3835, 3849节)。因此,“人的女儿被卖作婢女”表示源于属世情感和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
属世的快乐是指发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快乐。处于发源于这些爱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是那些要么为了利益,要么为了重要地位,而不是为生活而学习教会的教义,也就是所谓的信之真理的人。对真理的这类情感并非发源于属灵良善,而是发源于属世的快乐,它们由被卖作女奴或婢女的以色列人的女儿来代表。源于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的一切都不是自由,而是奴役。至于何谓自由,何谓“奴役”,可参看前文(892, 905, 1947, 2870-2893, 6205节)。由这些爱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的性质就接是下来的经文在内义上所描述的。
要牢记一点:对真理的纯正情感在于为了作为目的的良善功用,为了生活而意愿并渴望知道真正的信之真理;但并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则在于为了自我,因而为了获得重要地位、谋取金钱利益而意愿并渴望真理。那些处于来自这种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不在乎他们所学习的真理是否纯正,只要它们能冒充或被当作真理就行。因此,他们只认可他们所出生的教会的教义,无论这些教义是不是真的。就真理本身而言,他们还陷入黑暗,因为世俗的目的或利益,自私的目的或重要地位完全蒙蔽了他们的双眼。
但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也就是那些为了良善的功用、为了他们当过的生活而渴望知道真理的人也遵守教会的教义,直到他们达到开始独立思考的年龄。然后,他们就查考圣经,求主光照;当被光照时,他们从心里欢欣鼓舞。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所出生的地方有别的教会教义,甚至有最大的异端,那么若不出于对真理的纯正情感查考圣经,他们就会留在这教义中;例如,他们若生来就是犹太人,或苏西尼派,就会这样做。由此明显可知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究竟是谁,是何性质;那些拥有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又是谁,是何性质。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在代表意义上由以色列人的女儿来表示;而那些拥有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在代表意义上则由以色列女儿当中的婢女来表示,她们就是现在所论述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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